关于开展鸣凰中学第四届“四有好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发现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和弘扬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健康发展、主动发展。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和工会研究,决定开展鸣凰中学第四届“四有好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含备案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主动,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和引领性。
2、学生测评,满意度高,优秀加良好≧90%。
3、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家庭温馨和睦。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在教职工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方法
1、采取个人申报、年管会推荐与行政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行政人员不超过30%)。
2.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联合初审(初审名额为12--15名)。
3、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对当选者授予鸣凰中学第四届“四有好教师”荣誉称号,并于2023年9月10日教师节隆重颁奖。
4、对照条件、严格标准,公平公开、宁缺毋滥。
5、鸣凰中学“四有好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明
副组长:花晓东、巢建伟、王灿、毛丹
成 员:马洪生、薛文彬、虞彩霞、薛立新、荆雪峰、杨晓炜、杨维明、陈飞、芮煜、是春花、陈艳、沈雪峰、周慧芬、陆秉前、邵敏娟、王丽娟
2、做到科学有序。各部门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
3、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让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4、一票否决: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索要学生及家长钱、物等。
五、材料上报
1、申报材料:推荐表(见附件1)一份、事迹材料(突出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教学实绩、教研成果)一份(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大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4号宋体。推荐表附上,事迹材料附后(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工会马洪生处)。
2、上报时间:各年级年管会于5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交至工会。
附件1:鸣凰中学第四届“四有好教师”推荐表和事迹材料.docx
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学工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