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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凰中学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花晓东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

鸣凰中学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8﹞13号)以及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切实承担起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围绕学校是否免试就近入学、课程是否开齐开足、考试是否公布成绩及排名等全面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构建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生态。

三、治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三个方面八条政策口径和治理任务。具体如下:

(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

1.学校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

(二)关于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2.学校应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课程,不得实行两张课表;

3.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占用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等课程课时;

4.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

(三)关于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排名

5.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不得采用分层走班形式变相设置快慢班;

6.严禁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小学不得超过1次,初中不得超过2次;

7.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包括平均分、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

8.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考核、奖惩老师。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迅速召开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议、全校教师大会,统一思想,正确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以戈志强为首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二、落实责任,全面自查。

针对招生入学、课程开设、考试评价等方面专项治理内容,责任分解至教学管理处、各年级部,逐条全面检查。

三、严格问责,严肃追责。

    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苏教规﹝2009﹞1号),切实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处室负责人、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以下处理:全校通报批评,限期改正;1年或3年内不得评优评奖,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处分、直至撤销相关职务。

武进区鸣凰中学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