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学
校友之家
栏目导航

《鸣凰中学校友会章程》解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蒋栋梁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

《鸣凰中学校友会章程》解读

时建清

各位领导、各位校友:

上午好!我受校友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将校友会章程作简要说明。校友会章程总共分八章五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业务范围;第三章为会员的条件以及权利和义务;第四章为组织机构;第五章为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六章为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七章为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八章为附则。下面我把鸣凰中学校友会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一简要解读:

章程第二条,武进鸣凰中学校友会的性质是由鸣凰中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校友,服务校友,报效母校,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搭建平台,为校友事业的拓展和母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有:(一)联络鸣凰中学校友;(二)编辑出版《鸣中校友通讯》、《鸣中杰出校友录》及有关校友资料(三)统筹管理校友基金。(四)组织校友开展各种活动。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本会建立荣誉会长制度。聘请德高望重的校友或与我校有联系的朋友为荣誉会长。

第三十二条,校友会组织框架。以鸣凰中学初高中某一届或数届毕业生为组织单位,成立校友分会,或者以某一地域为组织单位成立校友分会。各校友可以同时加入年级校友分会和区域校友分会。曾经或正在鸣凰中学任教的老师加入教师分会。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主要来源:

(一) 校友订阅《鸣中校友通讯》、《鸣中杰出校友录》等的赞助款;

(二)学校资助;

(三)个人及企业捐赠(如捐款达一定数额可按捐赠人要求命名基金,由本会统筹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和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各位校友,校友会章程是明确校友会性质和宗旨、保障校友权利、建立校友会组织机构、规范校友会组织管理的基础性文件,恳请各位校友认真审议。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